EMS通关查询
通过EMS、国际包裹、国际挂号邮件的邮件号码,查询通关处理状态和税额。
请输入13位邮件号码并选择邮件类型。号码与类型不符时,韩国关税厅会回复没有结果。
您收到EMS清关通知了吗?
请上传邮件号码和购买记录,事务所确认后会与您联系。
号码与类型
- 邮件号码
由2位英文字母、9位数字、2位英文字母组成的13位号码(例:EE123456789US)。可在寄件人收到的交寄收据或购物网站的物流查询中找到。最后2位英文字母表示寄件国家。
- 邮件类型
以E开头的多为特快(EMS),以C开头的多为航空包裹,以R或L开头的多为航空挂号。如没有结果,请换用其他类型重新查询。
邮件通关指南
- 通关邮局
- 进口的邮件(信件除外)须经过韩国关税厅长指定的通关邮局(《关税法》第256条)。国际邮件物流中心即属于此类。
- 邮件检查
- 通关邮局的负责人收到邮件后,须向海关关长提交邮件清单并接受检查。关税厅长规定的邮件可免于检查(《关税法》第257条)。
- 须办理进口申报的邮件
- 以下邮件须由收件人办理进口申报(《关税法》第258条第2款、同法施行令第261条):法令限制或禁止进口的物品,需要海关关长确认的物品,以销售为目的或已支付对价的物品中符合关税厅长规定标准的物品,为加工贸易而无偿进口的物品,健康功能食品和药品,超过关税厅长规定金额的物品。
- 通关暂缓与退回
- 海关关长决定不得进口的邮件,通关邮局不得交付给收件人(《关税法》第258条第1款)。
- 税额与合计
- 税额是海关核定的税款,合计是收件人应缴纳的金额。缴纳方式和期限请按邮局的通知办理。
常见问题
显示没有查询结果。
请更换邮件类型后重新查询。号码与类型不符时,韩国关税厅不回复错误,而是回复没有结果。邮件尚未到达国际邮件物流中心,或尚未列入通关清单时,也没有结果。
收到了要求办理进口申报的通知。
销售用物品、有进口要求的物品、超过关税厅长规定金额的物品,须办理进口申报后才能收取邮件。UBIS关税师事务所代办EMS邮件进口申报。请通过下方的EMS通关受理发送邮件号码和购买记录。
查询的号码会被保存吗?
不保存。输入的号码仅用于向韩国关税厅UNI-PASS请求查询,结果仅显示在此页面。为防止短时间内大量查询,仅将各访问地址的查询次数保存至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