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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IS关税师事务所

客户类型指南

转运公司与代购

收到品目清单后,本所先标出不适用清单通关的品目和进口要求对象物品。不属于清单通关对象的物品,通过进口申报通关。

以下情形请咨询本所

  • 同一票货物中清单通关对象物品与食品等排除对象物品混装的
  • 不属于清单通关对象的物品需要通过进口申报通关的
  • 需要按每笔订单准备个人通关固有代码核验和一次性认证码提交的
  • 需要申请或更新电商经营者登记的

同一票货物中清单通关对象物品与排除对象物品混装的,该票货物全部不适用清单通关。自2026年8月24日起施行的《关于电子商务物品特别通关的告示》规定,须按每笔订单核验个人通关固有代码,并一并提交一次性认证码。

可委托的业务

业务内容
EMS / 快件通关申报不属于清单通关对象的快件物品
进口通关申报以一般货物方式运入的电子商务物品
进口食品准备食品进口申报文件。食品网络代购属于营业登记对象
出口通关FOB 500万韩元以下的电子商务物品可以办理简易出口申报
代码申领代办代办通关固有代码和电商经营者登记的申请

办理流程

  1. 提交品目清单请将商业发票、订单明细、提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本所。
  2. 标出排除品目先标出不适用清单通关的品目和进口要求对象物品。
  3. 申报不属于清单通关对象的物品,通过进口申报通关。
  4. 请款发送合计税款和手续费的账单以及申报完毕凭证。

准备单据

  • 商业发票、订单明细、提单副本(每票)
  • 每笔订单的进口货主个人通关固有代码和一次性认证码

手续费

(不含增值税)
项目计费标准费用
进口通关 普通货物、快件、EMS均适用计税价格的0.2% 计税价格不超过1,500万韩元时,按最低金额30,000韩元计收30,000韩元起
进口通关 普通货物、快件、EMS均适用计税价格的0.2% 计税价格不超过1,500万韩元时,按最低金额30,000韩元计收30,000韩元起
出口通关出口申报金额(FOB)的0.15% FOB不超过1,000万韩元时,按最低金额15,000韩元计收15,000韩元起
食品进口申报 文件检查代办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的进口申报,每件 检查机构手续费另计70,000韩元
通关固有代码申领代办与首次通关一并委托时免费20,000韩元
电商经营者代码登记代办代购、销售中介、转运代办经营者 境外经营者另行协商80,000韩元

常见问题

清单通关对象物品是什么? 个人自用物品或免税的商业样品中150美元(自美国发出为200美元)以下的快件物品。2,000美元以下办理简易申报,超过的办理一般进口申报,药品、食品类等告示附表所列物品不适用清单通关。

一次性认证码如何使用? 电商经营者按每笔订单向韩国关税厅系统请求核验进口货主的个人通关固有代码、姓名、联系方式、地址,一致时进口货主收到认证码。企业将该认证码和代码转交给快件承运商或关税师,不一致的,申报不被接收。

电商经营者登记是必须的吗? 《关税法》第254条规定,通信销售业者、通信销售中介者、转运代办业者要适用简化通关,须办理登记。登记有效期为3年。

咨询

申请转运、代购通关咨询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工作日09:00~18:00)。

相关法令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