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条款
本中文译文仅供参考。与韩文版内容不一致时,以韩文版为准。
UBIS关税师事务所(以下简称“UBIS”)就网站(www.ubiscustoms.com,以下简称“网站”)的使用条件作如下规定。
第1条(适用范围)
(1)本条款适用于网站及其下级地址(含外语版本)的所有页面、查询功能和下载资料。
(2)UBIS为客户提供的进出口申报代理等业务,适用相关合同、价格说明和退款政策。网站收集的个人信息适用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第2条(网站内容的著作权)
(1)网站的文字、表格、插图、照片、页面布局、设计、程序(以下简称“网站内容”)的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归UBIS所有。但注明出处的法律法规、告示、公共机构资料及其他权利人的资料,其著作权归相应权利人所有。
(2)未经UBIS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发行、传播或改编网站内容,也不得将网站内容原样或以相似形式转载至其他网站、博客、出版物或业务资料。
(3)第(2)项不限制《著作权法》允许的使用,例如对已发表作品的正当引用。
第3条(搜索服务及AI服务)
(1)允许搜索服务及AI服务收集网站内容并建立索引,以及在搜索结果或回答中注明出处引用部分网站内容。
(2)不允许以下行为。
- 利用自动采集程序或AI工具获取网站内容,用于制作其他网站,或作为该网站的文字及页面使用
- 利用自动采集程序反复调用查询功能(HS编码查询、预计税额计算、货物进度查询等),或收集其结果提供给其他服务
- 使用UBIS的商号、标志、关税师姓名,使他人误认为是UBIS或与UBIS有关联的机构
第4条(违规时的措施)
违反第2条或第3条时,UBIS可要求停止发布,并依据《著作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保护法》请求损害赔偿。
第5条(咨询)
网站内容使用许可及本条款的相关咨询,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6条(施行日)
本条款自2026年11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