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前准备
- 个人通关固有代码(个人)或营业执照号码(企业)
- 商业发票或购买收据
- 入境机场或港口、航班号(已确定的)
办理流程
- 1.受理预约我们会向您填写的邮箱发送受理确认邮件。UBIS负责人确认商业发票或购买收据后,告知通关费用。
- 2.入境时向海关申报用于销售或经营目的的物品以及维修用品、样品等公司用品,须向海关主动申报。在海关检查台说明“일반 수입신고 대상 물품”(一般进口申报对象物品)后,海关将留置物品并签发携带物品留置证。
- 3.发送携带物品留置证请将携带物品留置证拍照,回复受理确认邮件发送。留置物品的保管期限为1个月,货主申请时可在1个月范围内延长。
- 4.进口申报UBIS凭携带物品留置证编号办理进口申报。海关指定查验的,请到现场在场。
- 5.缴纳税款及运出海关审批通过后缴纳关税及增值税,缴纳方法由工作人员告知。向保管仓库提交携带物品留置证和进口申报完毕凭证,即可运出物品。
咨询
+82 2-472-7048工作日09:00~18:00(韩国标准时间,UTC+9)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