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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IS关税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

出口通关

装运前可向关税师咨询HS编码和FTA原产地标准,并可委托代办出口申报、装载确认、更正和撤回。

概要

项目内容
对象向国外出口物品的企业和个人
申报人由UBIS关税师代理货主申报
申报海关管辖物品存放地点的海关(本所根据地址确定)
装载期限自受理(放行)之日起30日内(在期限内申请的,可在1年范围内延长)
费用事务所手续费、运输和保管费用

申报对象和要求

客户只需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和物品存放地点的道路名地址。无论商业发票采用EXW、CIF等何种交货条件,本所均换算为申报基准的FOB价格后申报。

海关确认物品和战略物资须经相关许可机关批准后出口。二手汽车、二手手机等有单独确认程序的物品,本所会事先告知。

办理流程

  1. 提交单据请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和以下装运信息。
  2. 商品归类和要求确认本所确定HS编码,审查是否属于出口要求确认对象。
  3. 出口申报向管辖物品所在地的海关申报。
  4. 审核和查验应对海关要求提供文件或查验时,由本所应对。装运紧急的,请事先告知。
  5. 申报受理本所发送出口申报完毕凭证。
  6. 装载确认确认是否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装载,如有延迟则申请延长装载期限。

准备单据

首次1次

  • 营业执照(个人提供姓名、地址、个人通关固有代码)
  • 负责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 通关固有代码(没有的,通过代码申领代办一并申请)

每票

  • 商业发票(Invoice)、装箱单(Packing List)
  • 物品所在地的道路名地址
  • 物品信息(照片、网站、有偿或无偿)
  • 装运方式(海运、空运、快件)及装运港
  • 交货条件(Incoterms)
  • 出口要求文件(海关确认对象物品)

为修理后复进口的物品、退回已进口物品的情况,以及拟申请退还进口原材料关税的物品,请在申报前告知。进口国买方指定HS编码,或需同时申领原产地证明的,请事先核对HS编码。

期限和办理时间

受理之日起30日内装载,期限内申请延期,逾期预告取消受理
类别期限
装载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
申请延长装载期限在变更前的装载期限内申请,批准期限在受理之日起1年范围内

装运日程、数量、价格变更时,本所申请更正申报,更正后重新签发出口申报完毕凭证。撤回申报仅在有正当理由时批准。

可委托的业务

业务内容
商品归类和要求审查确认HS编码,以及是否属于海关确认物品、战略物资
出口申报向管辖物品所在地的海关申报,应对文件提交和查验
更正、撤回、延长装载期限装运变更或延迟时申请
关联业务原产地证明和关税退还

费用

(不含增值税)
项目计费标准费用
出口通关出口申报金额(FOB)的0.15% FOB不超过1,000万韩元时,按最低金额15,000韩元计收15,000韩元起
出口申报更正自动更正10,000韩元、需要海关审查的30,000韩元10,000韩元起
二手汽车出口每辆金额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汽车10,000韩元、每辆金额超过1,000万韩元的汽车按FOB的0.15%计收、每份申报最低30,000韩元 例:2辆各800万韩元的汽车和1辆1,500万韩元的汽车,费用为20,000韩元 + 22,500韩元 = 42,500韩元30,000韩元起
海关查验(出口)要求关税师到场时,按每次查验计 申报地查验和装载地查验原则上由货主到场 前往货物所在地的交通费另计50,000韩元起

常见问题

Q. 装运延迟怎么办?

在受理之日起30日期满前申请延长装载期限。逾期后,海关将发出拟取消出口申报受理的通知,如未在14日内查明原因,受理可能被取消。

Q. 出口文件须保管多久?

出口申报完毕凭证、价格确定资料、出口交易合同须自受理之日起保管3年。保管义务由出口货主承担。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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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令与资料

施行日期:关税法2026-10-02。2026-10-21查询国家法令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