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类型指南
货运代理
本所在申报前向货运代理回复预计税额和手续费,货运代理可以先向货主告知通关费用和日程。
以下情形请咨询本所
- 需要在申报前向货主告知通关费用和日程的
- 不清楚是否属于进口要求对象的物品即将到港的
- 紧急货物需要在到港前申报,或需要在周末、夜间通关的
- 承接了没有通关固有代码的货主的货物的
可委托的业务
| 业务 | 内容 |
|---|---|
| 进口通关 | 申报前回复HS税号、预计税额和进口要求,并办理申报。紧急业务在到港前申报 |
| 出口通关 | 协助编制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并配合装运日程申报 |
| EMS / 快件通关、随身携带货物 | 办理快件货物和携带物品的通关 |
| 进口要求 | 在申报受理(放行)前备齐进口食品、电气、无线电的进口要求文件 |
| 代码申领代办 | 受货主委托申请通关固有代码和境外交易方代码 |
申报前回复的内容
- HS税号和预计税额(关税、增值税)
- 海关确认的进口要求(食品、电气用品、无线电)和应备文件
- 通关手续费和预定申报日
办理流程
- 开始合作为每家货运代理指定负责人,并在首票业务前确定接收报价和账单的对象(货运代理或货主)。
- 提交单据请将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或空运单副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本所。
- 申报前回复回复预计税额、进口要求、手续费和预定申报日。
- 申报和受理(放行)经确认后办理申报,受理(放行)后发送申报完毕凭证。
准备单据
- 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或空运单副本(每票)
- 进口要求对象物品的进口要求文件(食品、电气用品、无线电)
- 货主的通关固有代码。没有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手续费
| 项目 | 计费标准 | 费用 |
|---|---|---|
| 进口通关 普通货物、快件、EMS均适用 | 计税价格的0.2% 计税价格不超过1,500万韩元时,按最低金额30,000韩元计收 | 30,000韩元起 |
| 出口通关 | 出口申报金额(FOB)的0.15% FOB不超过1,000万韩元时,按最低金额15,000韩元计收 | 15,000韩元起 |
| 食品进口申报 文件检查 | 代办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的进口申报,每件 检查机构手续费另计 | 70,000韩元 |
| 通关固有代码申领代办 | 与首次通关一并委托时免费 | 20,000韩元 |
| 境外交易方代码申领代办 | 每件 委托通关的货主免费 | 10,000韩元 |
| 海关查验(进口) | 被海关选为查验对象时,到场配合查验并处理相关事项,每次查验 因查验地点和作业范围而异 | 50,000韩元起 |
| KC认证、无线电认证确认 | 电气用品、生活用品、广播通信器材的海关确认申请,每件 认证型号有多个时,按型号数量加收 电气用品另收机构手续费3,400韩元 | 20,000韩元起 |
常见问题
货主没有通关固有代码。 在UNI-PASS上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UBIS可以受货主委托代为申请。
周末或夜间到达的紧急货物也能通关吗? 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通关的,须事先通报海关关长并缴纳手续费(《关税法》第321条)。事先告知到港日程的,本所一并办理事前通报和申报。
到港前可以办理进口申报吗? 依据《关税法》第244条,需要迅速通关的物品可以在到港前办理进口申报,不属于查验对象的,可以在到港前获得受理。
介绍货主可以收取介绍费吗? 不可以。《关税师法》第3条第2款禁止介绍通关业务并收取对价,也禁止关税师以此为对价提供或约定提供财物或利益。
咨询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工作日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