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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IS关税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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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以电子方式转让海外直购退货退还权

自2026年4月1日起,海外直购物品退货出口时的关税和增值税退还权,可通过电子签名转让给网络平台。

韩国关税厅

随着《纳税业务处理告示》修订,自2026年4月1日起,海外直购物品退货出口时的关税和增值税退还权,可通过电子签名转让。

  • 购买者向网络平台申请退货并转让退还权的,无需直接向海关申请,即可从平台一并领取货款和退还金。
  • 平台须附上经电子签名的转让申请书申请退还,并需要依据《电子签名法》进行本人确认。
  • 此前仅认可手写签名或盖章的申请书。

来源:政策简报 韩国关税厅新闻稿(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