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个别消费税法施行令》部分修订(2025年2月28日施行)相关,个别消费税弹性税率适用如下,请在业务中参考。
– 如 下 –
o 物品:汽车(《个别消费税法施行令》附表1第5项(a)至(d)所列物品)(511100、512000、513000)
o 适用弹性税率:1,000分之35
* 适用限额(适用基本税率的税额 – 适用弹性税率的税额):每个海关物品100万韩元
o 适用期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进口的物品
* 2025年1月3日至2月27日进口的物品:退还按基本税率5%缴纳的部分(《个别消费税法施行令》附则)
* 韩国关税厅系统预计于2025年2月27日20时完成更新
o 其他咨询事项
– 系统咨询:电子通关技术支持中心(1544-1285)
– 业务咨询:韩国关税厅审查政策科(+82-42-781-7863)、税源审查科(+82-42-481-7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