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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IS关税师事务所
指南

FTA原产地证书签发方式,按协定区分机构签发与自主出具

FTA原产地证书依协定不同,由海关或商工会议所签发,或由出口商或生产商亲自制作。韩欧盟、韩英FTA等协定只有原产地认证出口商才能亲自制作,因此请先确认出口目的国的协定。

最后修改日期

各协定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方式

签发方式因协定而异。即使是同一协定,能否亲自制作也取决于是否取得原产地认证出口商认证或物品价格。

请在下图中确认出口目的国的协定属于哪一类。

FTA原产地证书签发方式3种。仅有机构签发的协定:韩新、韩东盟、韩印、韩越、韩中、韩印尼。自主出具协定:韩智、韩EFTA、韩秘、韩美、韩土耳其、韩哥伦比亚、韩澳、韩加、韩新西兰、韩中美洲。由原产地认证出口商制作的协定:韩欧盟、韩英、韩以、RCEP、韩柬、韩菲、韩阿联酋

自主出具协定的制作人与有效期

协定制作人格式有效期
韩智FTA出口商附件第8号格式2年
韩EFTA FTA出口商或生产商商业发票上附表16的文句1年
韩欧盟FTA原产地认证出口商、6,000欧元以下物品的出口商商业发票上附表17的文句1年
韩秘FTA出口商附件第16号格式1年
韩美FTA出口商、生产商或进口商附件第17号格式或载明规定事项的文件4年
韩土耳其FTA出口商商业发票上附表19的文句1年
韩哥伦比亚FTA出口商或生产商附件第18号格式1年
韩澳FTA出口商或生产商附件第19号格式2年
韩加FTA出口商附件第20号格式2年
韩新西兰FTA出口商或生产商商业发票上附表20的文句2年
韩中美洲FTA出口商或生产商附件第24号之2格式1年
韩英FTA原产地认证出口商、6,000欧元以下物品的出口商商业发票上附表20之2的文句1年
韩以FTA原产地认证出口商、1,000美元以下物品的出口商商业发票上附表20之3或附表20之4的文句12个月
RCEP原产地认证出口商。向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出口的,为出口商或生产商关税厅长公布的格式1年
韩柬FTA原产地认证出口商附件第24号之10格式1年
韩菲FTA原产地认证出口商附件第24号之12格式或商业发票上附表20之5的文句1年
韩阿联酋CEPA原产地认证出口商商业发票上附表20之6的文句1年

格式的附件和附表都在施行规则中。

标为“商业发票上的文句”的协定,无需另行格式,在商业发票上填写规定的原产地文句,即可作为原产地证书使用。有效期自签发日或签署日起算。

需要原产地认证出口商认证的情形

制作人为原产地认证出口商的协定,只有取得关税厅长或海关关长认证的出口商才能亲自制作。

  • 韩欧盟、韩英FTA:没有机构签发方式,因此出口超过6,000欧元的物品时,须先取得认证。
  • 韩以、RCEP、韩柬、韩菲、韩阿联酋:也有机构签发方式,因此没有认证的,向海关或商工会议所申请签发。

委托关税师(韩国国家资格)办理机构签发申请的方法,请参阅UNI-PASS自有实绩权限设置,委托关税师签发原产地证书时一文。原产地认证出口商认证的准备,可在原产地证明业务说明中确认。

延伸阅读

来源:《关于为履行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税法特例的法律》第11条(原产地证书的制作、签发等)、第12条(原产地认证出口商认证),该法施行令第6条(原产地证书),该法施行规则第7条(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方式)、第8条(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机构)、第15条(依据缔约对方国协定的原产地证书格式)。2026年10月22日确认,该法按2025年10月1日、施行令按2026年1月6日、施行规则按2026年5月1日施行的版本。